2020年07月29日
首页
第A06版:[都市/广告]

公告

    公告

    致以下各位客户:由于您未能按照同我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房款,故我司按前述协议的约定与您解除《商品房预定合同》。请您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2日内到我司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吉林省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7月29日长春融创洋浦壹 挞定名单房号   客户姓名  认购日期 身份证号8-4-2007 李金剑 2020/6/27 220722********4010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