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日的公告”。公告称,为了适应基金省级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的需要、优化规范基金使用管理流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管理服务,经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统一调整为每月25日(节假日提前至放假前一工作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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