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2021年2月6日至28日,长春市商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发放“迎新春商业消费券”,共计2000万元,助力春节、元宵节线下消费!
据了解,发放时间为2021年2月6日10时准点儿开抢,抢完即止。
抢券途径为使用云闪付APP或支付宝APP参与抢券,抢券成功后,消费券即时存入个人账号。
消费券面额随机产生,分40元、100元、200元、500元四种,同一支付宝或云闪付账号,每种面额每个用户限领1张,合计限领3张。
使用规则为消费券在核销商家范围内进行核销;此次消费券为满减券;消费者单次支付使用一张,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数;消费满200元可用4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500元可用10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1000元可用20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2000元可用500元消费券1张。
有效日期自获得之日起至2月28日24:00时有效,过期自动作废。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可叠加使用,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或撤销,则该张消费券作废,无法再次使用。
特别提醒:
(一)参与活动的云闪付和支付宝用户需要在APP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二)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三)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为做好疫情防控采取的必要措施。
(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五)平台咨询电话:云闪付客服电话95516;支付宝客服电话
95188。/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