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为2月11日(除夕)至17日(初六)放假调休,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现将放假期间相关业务办理情况通知如下:政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窗口柜台业务暂停办理;96899住房公积金热线人工服务暂停咨询;网上查询业务正常服务。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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