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长春交警支队朝阳大队十二网格网格长刘佳明及民警于泉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辽A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在路边违法停车。
根据驾驶员李某某提供的个人信息,民警查询到李某某曾于2005年考取过C3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证,并且该驾驶证已于2008年因超分未及时处理被系统自动注销。李某某不知道自己的驾驶证早已被注销,也不知道每个车型都有对应的驾驶证,直到民警现场跟他解释之后才明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李某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