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达到无机动车乱停乱放、停车泊位有效使用率达100%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不入位停放、入位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在禁停路段违法停车以及占用车行道和人行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电动车、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集中停放、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三)重点整治利用杂物圈占停车泊位、损毁涂改停车泊位违法行为。(四)重点整治“僵尸车”占道停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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