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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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都市/广告]

知道官司于己不利时不签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就没事?

    一些当事人在遇到官司或知道官司于己不利时,认为只要不签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就没自己啥事儿……这如意算盘能按你意愿吗?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在审理原告某物业公司诉被告杨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时,遇到了这样一件事……

    原告某物业公司诉被告杨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该案案情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若能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既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能保障办案时效,岂不是美事一桩?

    然而,法官在电话联系被告杨某与其做诉前调解工作时,被告杨某却出言不逊辱骂法官,之后便挂断了电话。而法官再次联系被告时发现自己的电话号码已被拉入了黑名单,入户进行送达更是吃了“闭门羹”。

    无奈之下,法官将相关诉讼文书贴在其家门上,并到派出所查询其亲属打电话进行询问,终于在法庭内见到了气急败坏的被告。

    法官对其辱骂法官、拒收文书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训诫,并告知这一行为不仅妨碍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是违法行为。被告杨某这时才切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心向法官赔礼道歉,并书写了道歉信。

    在随后的庭审中,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积极履行义务,交纳了拖欠一年的物业费。

    “送达难”一直是困扰基层法院工作、严重制约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司法权威的瓶颈问题。造成送达难这一情形除客观原因外,很大程度上还来源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不少当事人存在厌诉心理,更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有些受送达人将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迁怒到法院工作人员身上。

    在本案的审理中,切实维护了司法人员的尊严,有力震慑了妨害诉讼活动行为人,对于教育公众尊法守法,尊重并配合司法人员履行职务,坚决捍卫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力保障了依法履职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捍卫了司法权威。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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