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2年“迎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兴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大海介绍了相关情况。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严厉打击重点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百吨王”等
发布会上,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大海就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介绍。
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监管。针对冬春季寒潮、冰冻、雪雨、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频发的特点,督促长春市193户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织密安全网;组织全市3370名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绷紧安全弦;对3764台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严格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把好安全关,确保车辆性能良好、运营安全。督促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运营企业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和驾驶员安全培训,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对长春市117户道路危货运输企业、3883台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情况以及5460名危货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企业将责令立即停业整改,经整改仍不具备开业条件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
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及时识别、纠正驾驶员不安全行为、车辆运行异常状态等风险,对出现疲劳驾驶、危险操作、不按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要求所在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对屡次出现问题的企业要进行约谈或依法处理
元旦以来,深入开展“两节”期间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56人次,执法车辆413台次,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80次,检查企业277户,整改隐患48处。
下一步,要在持续深化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重点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百吨王”、使用载货汽车无证运输瓶装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要做好充分准备。为应对冬春季极端灾害天气,确保公路通行顺畅,提前储备融雪剂、防滑料、设备车辆,应急除雪队伍根据天气变化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开展清雪作战,做到“以雪为令,及时除雪、雪前启动、雪中不滑、雪后畅通”,避免发生公路阻断情况。
要加强协调联动。与气象、应急等部门紧密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有极端暴雪天气,班线客运、轨道交通该停运的停运,决不冒险运营,对于因恶劣天气临时停运的客运班线,将会通过“中国公路客票网”进行公布,客运站也会利用电子显示屏发布相关信息,积极为广大旅客提供退票服务。
要全面排查治理。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巡查检查,排查整治影响道路通行的不安全因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第一时间开展整改工作,落实应急处置方案及防控措施。
要抓好重要场所消防安全行业监管工作。以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公路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对堵塞消防通道的各类障碍物及时进行清理,对日常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要抓好道路运输环节消防安全工作。以“两客一危”运营车辆为重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查改运输车辆消防安全隐患,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设备,车顶逃生口、应急门、应急阀等安全设施可随时启用,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长春市公安局:要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和冬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工作
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兴桥就烟花爆竹“禁燃”和冬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工作进行了发布。
自《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长春市“禁燃”工作成果显著,城市环境特别是春节元宵节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公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禁燃”工作已经成为一项全社会高度关注认同、改善民生环境、保护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今年,长春市公安局主要采取“三个强化”措施,持续开展春节、元宵节“禁燃”工作。
全面强化源头管控。长春市汽开区富锋检查站、宽城区兰家检查站、二道区长吉南线检查站、绿园区皓月检查站、净月高新区长清公路检查站等5个入城的公安检查站,24小时设卡盘查,严把“过境关、入城关”,决不允许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进入四环路以内“禁燃”区域。同时,公安机关在凯旋路客运站、黄河路客运站、高速公路客运站三处部署执勤警力,要求乘客携带物品必须经过X光机安检,决不允许旅客携带烟花爆竹非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全面强化行业监管。公安机关将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监督安全隐患整改;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对安全措施、流向登记管理措施、隐患整改不落实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全面强化依法查处。《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四环路以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对四环路以外的禁燃区域也做了详细说明。长春市公安局将对“禁燃”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工地、商圈、日杂商店、食杂店等重点区域及周边全天候动态巡查,在小年、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加大巡逻密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城乡接合部、集市、仓库、车库、废旧厂房、闲置院落等重点部位巡防力度,发现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收缴,并依照《条例》进行处罚。
今年冬天,长春市的大型活动丰富多彩,冰雪旅游节、CBA篮球联赛等各项活动深受广大市民欢迎。在享受冰雪盛宴和视觉盛宴的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四个安全”:
注意场地安全。大型活动承办者和场地管理者是大型活动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活动绝对安全。
注意冰雪安全。广大市民在参与冰雪活动时,一定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履行好老人和未成年人看护责任,严禁擅自进入危险区域,确保自身安全。
注意室内安全。参加室内大型活动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入场;发现人员拥挤时要立即组织疏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件。
注意交通安全。冬季驾车出门,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至冰雪路面,更要小心慢行、保持车距,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