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后,不畏疲惫,没有犹豫、没有停留、没有怨言,立即整装出发连夜跨省赶赴异地,成功冻结存款400余万元。
2021年8月,吉林省某经贸有限公司与吉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钢材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为两家公司提供钢材。合同签订后,经贸公司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然而两家公司却一直拖欠货款1529万余元不予给付。经贸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后,遂诉建筑公司、工程公司至宽城区人民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共识,约定分期履行的时间及金额。
此后,两家公司未按调解书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经贸公司遂向宽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而,两家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两期还款义务后,没有继续履行给付义务,经贸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此后,经贸公司多次向法官提供两家公司财产线索,执行法官亦多次去银行调查,但却一无所获。
2022年12月29日,经贸公司代理人再次联系执行法官,提供工程公司可能在牡丹江市存有银行账户的线索,并希望法官尽快动身前往冻结,因为时值年底,公司账户钱款很有可能被支出。了解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清楚这是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执行任务,动作稍微慢一点,很有可能功亏一篑。法官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决定连夜前往牡丹江市调查。
第二天早8时,执行法官便早早来到银行门口等待,银行营业后,法官随即展开核实调查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银行工作人员反馈,工程公司在去年12月初在银行开立账户,现有存款400余万元。随后,法官立刻对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最终,实际冻结存款总计4473378.34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