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10时许,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巡逻至珲乌高速416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应急车道内,民警立即停好警车前去查看。
通过询问得知,驾驶员王先生从吉林前往长春办事,不料行至此处车辆因左后轮爆胎无法继续前行,车内还没有换胎工具,焦急万分之际遇到了正在巡逻的民警。见此状况,民警立即在车后方设置三角警示标志,迅速用警车内换胎工具帮助驾驶员将备胎换好,驾驶员对民警的及时相助表示感谢。临行前,民警告知王先生遇到车辆爆胎时换胎的便捷方法,并叮嘱其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定期检查维护车辆。
高速民警温馨提示: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一定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及车辆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避免车辆发生故障。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遇车辆故障,司机不要盲目操作,要立即打开双闪警示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并迅速将车上人员转移至护栏外,同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0431-12122或96122求援。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