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10日
首页
第A07版:[都市]

酒精含量检测接近醉驾标准3倍,肇事者竟称——

“在限速40公里路段开六七十迈很正常”

2022年12月16日21时许,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情指中心派警称,在渤海大街某路段,一辆SUV汽车与前方一辆电动两轮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两轮车骑乘人受伤,双方车辆损坏。

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刻赶往现场进行勘查,并协调120急救中心救治伤者,同时调取道路监控视频。在民警询问时,SUV驾驶人李某竟然说道:“中午喝了点酒,在这路段开六七十迈很正常吧?”

经民警调查得知,SUV驾驶人李某与电动两轮车骑行人董某是同向行驶,董某向前骑行时有减速操作,后车驾驶人李某因来不及刹车而导致追尾。此路段限速仅为40公里/小时,驾驶人李某属于超速行驶。在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时,其酒精含量高达217毫克/100毫升,接近醉驾标准3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因电动两轮车骑行人董某在行驶过程中佩戴安全头盔,且及时被送往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李某因醉酒驾驶导致神经麻痹,在行驶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故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吊销李某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