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伴随着一辆印有“流动审判车”字样的面包车缓缓驶进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某村,九台区人民法院流动审判车首次正式投入使用。
2019年,被告苏某在原告王某处先后购买建筑材料,后欠尾款未给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被告仍未给付,原告遂于2023年诉至法院。九台区法院其塔木人民法庭立案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为了减轻双方往来法庭的不便,便于群众诉讼,其塔木人民法庭使用流动审判车,到原被告所在地村部,车内流动办案设施一应俱全。
案件调解完成后,其塔木人民法庭干警借助流动审判车开展了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就地在流动审判车向旁听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更直观深入地了解法律知识,提升当地村民遵法守法意识。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