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宣传小组到松江河镇商贸中心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向广大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普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政策,同时告诫大家当下消费产品众多,要擦亮眼睛,提高识假辨假的能力,不要贪小便宜,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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