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李雪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雪峰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雪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商人勾肩搭背,“亲”、“清”不分,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雪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对其收受礼品、购物卡折价款按规定登记上交。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雪峰简历
曾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九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9年10月,任长春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1年9月,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2022年5月,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实习生 王术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