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依据相关统计数据计算,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明确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核定等相关问题。
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864元。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元/月,下限为3993.2元/月。个人参保人员可在上、下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垦企业及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关于吉林省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社养字〔2003〕30 号)规定核定。2022年全省农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3647.5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