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7日
首页
第A06版:[法治/广告]

小心“感情欺骗式”诈骗

诈骗长春多名女子数百万 网络主播被判刑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陈东洋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乐某利用网络主播身份,与多名女性粉丝同时保持暧昧、恋爱关系,骗取被害人大量钱财,最终案发。

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乐某在某网络平台做主播期间结识多名被害人,均为其女性粉丝,后期私下添加被害人微信,以感情为诱饵,同时与多名被害人保持情人关系,并承诺会与被害人结婚,使被害人产生“自己与乐某感情深厚”的错误认识,为乐某多次刷礼物。

私底下,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谎称平台公会需要交纳押金30万元,并以公会成立有分成、公会每月需要大额礼物、公司装修、运作资金紧张和个人生活困难等借口向被害人索要钱款,致使多名被害人通过平台刷礼物及微信转账的方式处分财产,涉案数额高达数百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骗取被害人的钱款责令其退赔。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确认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诈骗犯罪属于高发型犯罪,骗子的诈骗手段也呈现网络化特征,直播间的一线情缘,背后可能是骗子精心设计的陷阱。

犯罪分子常常通过各种网络途径,抓住被害人情感需求、心理柔软的天然弱势,以家里出事、自己生病、做买卖需要投资等理由向被害人索要钱款。本案被告人就是通过“暧昧聊天”的方式,让被害人基于恋爱的假象给付钱财,是典型的“感情欺骗式”诈骗犯罪。广大网友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加强防范,莫被感情冲昏头脑,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