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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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时政]

长春为高校毕业生 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工作地点在长春市域内,且在长春缴纳社会保险的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大学本科毕业生

为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凝聚人才力量,近日,长春市发布《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凡工作地点在长春市域内,且在长春缴纳社会保险的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大学本科毕业生,均可分别按照2500元、1500元、10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在线申请最长24个月的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即日起,凡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灵动长春”,找到“政策直达”,或在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搜索“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模块,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经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后,由市人才服务局对初审合格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确定当期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及金额。名单将在“网上大厅”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将于5个工作日予以线上发放兑现。

《暂行办法》与《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振兴工程若干政策》中的相关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由高校毕业生自行选择其一。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中断后,自中断当月起可享受一个月的宽展期,政策补贴时限内只可享受一次,宽展期包含在24个月补贴时限内。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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