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当事人冒着大雨来到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向行政庭法官送来一面写有“一心为民 公正执法”的锦旗,感谢法官帮助她索要被告拖欠多年的购房款,并对法官及时高效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
2017年3月,原告曹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订购协议书》,约定被告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出售给原告,双方签订购房协议书后,曹某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支付被告购房款33.8万元,但被告未在约定的时间向原告交付房屋。后曹某一直向被告索要购房款,被告则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给付,故原告曹某将被告诉至宽城法院,要求其返还购房款。
在接到该案后,法官第一时间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同时关注到原告曹某的实际困难:2017年曹某倾尽所有财产购买案涉房屋,但被告一直未交付房屋,也拒绝返还购房款,现原告曹某身患重病,无固定居所,靠低保维持生活,需要这笔款项治疗疾病,保障生活。在了解完相关情况后,法官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试图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希望尽快帮助原告要回购房款,但被告始终拒绝配合。在此种情况下,考虑到原告的实际困难,法官决定及时开庭,并依法判决被告归还原告曹某购房款,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感谢法官公正裁判,为老百姓主持公道,压在我心里六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接到判决时,曹某感激地说。
案件虽小,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却是关乎自身利益的大事。下一步,宽城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妥善审理好每一个“小案”,解开群众“心结”,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