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审理长春某建筑公司诉长白山某建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30万元,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经调解,被告在一个月内筹集款项,把30万元打到原告账户。该案法院充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保障了被告的正常经营。韩宜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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