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中,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南湖大路派出所立足主责主业,严打涉企违法犯罪,近日,抓获一名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有力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8月23日,南湖大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日料店报警,称其饭店的采购员姜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17万元。接到报警后,警长唐宇辰、民警赵健博向报警人了解情况得知,该店的采购员姜某某之前是报警人的司机,两人之间的关系非常好,彼此互相信任,于是报警人就将姜某某调至饭店采购员一职。
该日料店的食材采购模式为,后厨每日报给姜某某第二日需要的食材清单,姜某某联系各供货商进行备货,待食材到店后,财务进行称重、核算,然后将费用交给采购员姜某某,由姜某某对供货商进行结算。报警人在偶然中得知,有5个供货商近段时间没有收到货款,共计17万元左右,报警人与姜某某进行核实,姜某某表示自己将钱款挥霍无力偿还,报警人念及旧情,给了姜某某一段时间筹集费用,但是姜某某均未及时偿还,无奈之下,报警人报了警。在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固定证据,于当日14时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对其实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姜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