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长江路开发区人民法庭王艳法官收到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这类案件事实清楚,诉争数额较小,调解的可能较大。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王艳法官向众合社区杨光旭书记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组织当事人一同前往社区内的“友邻家”多元调解室,进行了一场“面对面”调解。
调解时,王艳法官始终秉持“走进友邻家,摘得和谐花”的调解理念,充分运用多年的调解经验,谈笑间就缓和了双方的气氛,双方均表示愿意进一步沟通。一方面,王艳法官积极引导业主合理表达诉求,当了解到业主对物业服务、管理不满才没有及时缴纳物业费时,她耐心劝解,告知其不履行缴纳物业费的后果,到场的3名业主当即缴纳了拖欠几年的物业费。对于未到场的3名业主,王艳法官逐一拨打电话,先是缓和业主的抵抗情绪,并适时就《民法典》中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释明,经过沟通,业主纷纷表示理解,并愿意尽快缴纳物业费。
另一方面,王艳法官敦促物业公司要重视业主日常需求,主动倾听业主心声,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物业公司代表也随即表示,今后将畅通沟通渠道,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携手业主共建和谐美丽新小区。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