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16时20分许,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巡逻一、二大队民警在珲乌高速公路敦化收费站联合执勤执法时,在对一辆号牌为吉A****小型轿车检查时,男性驾驶员神情紧张,表示自己未携带驾驶证,民警表示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驾驶员称没有申请电子驾驶证,民警又向驾驶员询问身份证号进行身份核对,驾驶员又称记不住了,因为驾驶员提供不了身份信息,执勤民警将驾驶员口头传唤到敦化分局办案区做进一步核实。
经核对,驾驶员姓名张某某,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是注销。张某某表示,自己以前有机动车驾驶证,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三年,没有申领新证被注销了,当天从德惠来敦化办事,心存侥幸无证驾驶,没想到会被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张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行政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