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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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时政]

【独董制度改革】

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二)

深交所近期推出了《“深”读独董制度改革》系列投教产品。本期我们来介绍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

一、规范优化提名回避机制,拓宽优秀独董选聘来源

独董制度改革明确要求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由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提名人应当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情况下,对候选人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和独立董事可以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建设和管理的独立董事信息库实现双向选聘,拓宽优秀独立董事来源。

二、增强提名环节内部约束,保障股东参与决策权利

独董制度改革明确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选举前应当公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未设置提名委员会的,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推行累积投票制,鼓励通过差额选举方式实施累积投票制,推动中小投资者积极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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