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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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执源治理提质效 判后答疑促履行

长春宽城法院首次在诉讼程序中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

“法官,判决书我收到了,道理我也想明白了,我服从法院的判决,同意还款,但是我可不可以通过法院把这笔钱还上”。近日,被告小芳联系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承办法官,希望通过法院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

小丽与小刚系夫妻关系,婚后起初双方恩爱和睦,但小刚的工作长期在外,且在工作中结识了同事小芳,双方互生情愫。为表达爱意,小刚在小芳生日及5月20日等特殊节日向小芳发送红包。在双方确立关系后,小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小芳转账近40万元。后来,小丽发现了小刚和小芳的婚外情,同时发现了小刚向小芳的转款。于是,小丽诉至法院,要求小芳偿还小刚赠与其的夫妻共同财产。

立案后,承办法官对小刚与小芳的微信、银行账户进行调查,并积极与小芳沟通。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小芳偿还了30余万元,但认为剩余的20597.9元并不应该自己偿还。案件开庭审理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小芳向小丽返回剩余的20597.9元。案件到这里并没有告一段落,承办法官认为宣判并不是定分止争的尽头,一纸判决并不等同于权利的实际实现。于是,法官联系到小芳,并通过判后答疑敦促小芳自动履行,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随后双方来到法院,小芳现场给付了欠款,办案法官丛明也为其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

自动履行不仅能够及时实现原告的胜诉权益,更能避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升级。本案中被告自动履行是其守法诚信的体现,法院出具的《自动履行证明书》也为其在行政审批、招投标评审、信用评价、授信融资等方面减少了不必要的障碍。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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