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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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强迁完成继续租赁 善意执行实现共赢

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承善意执行、能动履职理念,在强制执行中,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利益,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彰显了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赢得各方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2020年12月,被执行人王某在某村镇银行处贷款130万元,期限一年,并以房屋作为抵押。然而,贷款到期后,王某因经营不善导致没有还款能力,村镇银行遂诉至宽城法院。诉讼中,法官依法判决王某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此后,王某依旧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4年初,村镇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涉案房产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抵押房产存在租赁情况,说明案件情况后,承租人拒不同意拍卖后搬离。执行干警一方面按照司法流程推进房屋拍卖工作,另一方面加紧做承租人工作。

“我反正是不搬,我生意受损失谁承担?”在承租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且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法官决定依法将承租人强制迁出。但考虑到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权益,法官决定再做一些尝试。经过反复沟通,终于与承租人达成一致意见:拍卖正常进行,权利主体更换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024年6月,涉案房产以230余万元价格成交,被执行人王某偿还了贷款本息,向竞买人说明情况后,竞买人亦同意租户继续承租。

经后续回访,本案当事人均按照之前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真正实现了多方共赢。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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