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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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诉前调解让纠纷“熄火” “一快三省”解双方心结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妥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某资产经营公司将某小区的房屋出租给付某使用,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后,付某一直未支付租金,截至起诉之日,已拖欠租金4万多元。多次催要无果后,资产经营公司无奈之下将其诉至绿园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付某支付欠付的租金。

收案后,立案法官认为此案标的不大,事实明确、证据充分,案情并不复杂,且双方争议较小,宜适用诉前调解程序。了解案情之后,立案调解法官首先与被告付某取得联系,付某表示确实存在欠付租金的情况,但事出有因,租的房子存在一些影响生活质量的小毛病,原告却怠于维修,自己一气之下才拒付租金。

知晓被告的态度后,法官将原、被告约至法院,向双方说明了诉前调解省心、省时、省费用的“一快三省”优势,取得双方同意后,法官组织进行面对面调解。首先法官从法理出发,强调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被告表明其拒不支付租金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又从情理出发,向原告描述了付某在租赁房屋时所抱有的朴素期待和合理诉求,强调了租赁关系中双方应有的诚信和尊重。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被告当场表示愿意支付所有欠付的租金。而原告在看到被告的诚意后,也表示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承诺会尽快安排人员维修房屋出现的问题。最终,被告当场将全部欠付租金支付完毕,双方在调解结束后,握手言和,并表示愿意恢复正常的租赁关系,此案顺利化解。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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