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的通知。
通知中称,一、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至2120元。
二、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至1780元。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至下一个调整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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