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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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都市]

我省规范治理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11月11日起执行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吉林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治理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1月11日起同步执行。

《通知》明确,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吉林省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的项目有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糖化血红蛋白测定、B型钠尿肽(BNP)测定、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4个项目。各地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在不高于部(省)属医疗服务价格前提下,调整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部(省)属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及部(省)属医疗机构于2024年11月11日起同步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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