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自作聪明的驾驶人想利用临时牌照刚过期的“机会”,感受下“自由”驾驶,被吉林高速公安民警及时查获!
11月13日下午,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在珲乌高速公路吉林西收费站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粘贴在该车风挡玻璃上的临时号牌有效期至11月8日,已处于过期状态。
民警对驾驶人使用过期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对其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过期的机动车牌照、证件属于失效牌证,在法律上等同于无牌证。临时牌照仅供办理正式牌照期间临时使用,不能长期使用,失去监管的车辆和驾驶人将成为路面上的安全隐患,威胁到每一个人。驾驶人惭愧地表示,自己确实将使用临时号牌当作了机会,可以“恣意”驾车,不必担心被“电子警察”抓拍违法!经民警的批评教育,自己已认识到短暂的“自由”将麻痹自己,不利于今后的安全出行。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9分。
高速民警提示:行车上路,请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使用过期临时号牌、不规范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不仅将面临严肃处罚,还给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出行埋下隐患。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依法规范使用机动车号牌。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