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2024年度执行攻坚月”行动走深走实,11月20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开展第二次集中执行暨法庭执行行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宣布,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执行攻坚月第二次集中行动,现在开始!各小组,出发!”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守风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分别从法院、八里堡法庭、莲花山法庭出发前往执行现场。
在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屋。
执行局副局长林晓波带队前往现场,在公证处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开锁人员对案涉房屋门锁进行更换,公证处工作人员对屋内所有财物逐项清点、登记造册,历时一个小时,腾迁行动圆满完成,下一步将对涉案房屋进行司法拍卖、处置。
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偿还欠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近日,法院接到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家中存有刚收割完的玉米。
八里堡法庭负责人宋东昇带队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决定采取查封措施,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主动偿还1.7万元。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家庭因素,执行干警前往申请执行人家中送达文书。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在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欠付6万余元,一直拒绝执行还款义务。莲花山法庭执行员王勇、王明析带队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现场勘查,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释明利弊,被执行人找到实际施工方,承诺用被执行人存在实际施工方的施工保证金予以偿还裁判文书的义务。
在袁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调解书,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调解协议,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签订保证书,保证每月偿还2000元,并于3个月内偿还1万元,如未能如期偿还则自愿承担一切不利后果。由于被执行人仍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未能按保证书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孟冠奇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拟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制执行的威慑下,刘某主动履行2.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行动采取“执行+法庭”模式,旨在纵深推进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推动执行攻坚月“四个一批”工作目标落地落实。二道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广度和深度,多措并举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