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审理一起聋哑人诈骗案。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庭审顺利进行,二道法院依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并邀请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教师对庭审进行同步翻译。一场公正严肃的刑事审判,传递出司法的温情。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易某在聋哑人微信群内对被害人谎称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员,可办理聋哑人政府补贴,申请通过后会给被害人定期发放钱款,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被告以各种理由让被害人给其转账,先后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27708元。
庭审中,考虑到被告人的特殊情况,法官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手语老师将庭审内容同步翻译给被告人,并将被告人通过手语所表达的内容翻译给法庭,为庭审各方当事人架起了沟通的桥梁。被告人易某用手语表达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家里还有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女儿需要照顾,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被告人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考虑易某系聋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易某犯罪情节较轻,已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依法适用缓刑。据此,法庭判决被告人易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