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莲花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原告主动撤诉,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10月17日,被告驾驶农机四轮车时因变道操作不当与原告驾驶的车辆发生剐蹭,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全责。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费用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修车费、误工费等共计2.6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在诉讼各阶段多次与双方沟通,一方面结合《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被告认识到自身过错,主动筹款并当庭向原告支付全部赔偿金。原告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主动申请撤诉。
本案的顺利调解,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双方诉累,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担当。二道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构建和谐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