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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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 公布5起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近日,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布5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

案例一:2025年8月14日,吉CXJ246驾驶员刘*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刘*超处罚1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经营。

案例二:2025年9月5日,吉JBF666驾驶员阮*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阮*辉处罚1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经营。

案例三:2025年9月12日,吉A36TT0驾驶员李*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李*毅处罚1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经营。

案例四:2025年9月29日,吉A95Z3D驾驶员王*龙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王*龙处罚1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经营。

案例五:2025年10月10日,吉ADH2322驾驶员付*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付*强处罚1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经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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