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保寿险通化市分公司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更新时间:2024-04-09 12:43   来源:

为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吉金办发〔2024〕59号)和总公司有关要求,通化市分公司第一时间紧跟上级响应,并及时召开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周工作的部署。

一、高度重视并统一思想

通化市分公司在接到上级公司的文件通知,及时落实3.15“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通化市分公司在总经理室的组织下,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并落实,督导3.15机构的负责人要把此次活动要真抓实干、数据可查、动作留痕;分工把守、职责可分、分工有效;及时上报、如实反馈、精益求精不走过场、不推诿,积极参加上级及本级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制定了领导小组及组员。确保此次3.15消费者活动周平稳度过,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及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内部的宣传推广

公司在3月4日接到通知立即印刷宣传资料,各机构统一悬挂条幅及张贴海报、易拉宝,本部同时在LED屏和显示屏上循环进行3.15宣传,通化市分公司在3.15活动周,组织各机构统一召开“三适当”大早会,共同宣传代理人诚信品质服务。引导代理人的诚信服务,同时对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辨别真假,提高客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八项基本权利”了解,以及“如何进行风险防范”等相关的知识进行宣传普及。

三、高管讲消保

针对此次3.15活动周要求,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室积极承接了高管讲消保,首先,张军总带头对“消费者权益的概念及意义“进行了讲解,让更多消费者了解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其次两个分管总也分别对“如何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进行宣传,让所有消费者都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并且通过什么渠道可以维权。

四、外部的活动宣传

通化市分公司各级机构在活动周,积极组织公司的内外勤人员到户外进行宣传,本部各部门活动联合到城区的中心广场进行了此次宣传,本次针对过往人群约100余人进行各种金融防范的宣传,共计发放了300余份的彩页宣传,让所有群众了解人保寿险是为人民服务,要用正确的方法了解金融和防范诈骗手段。同时,各四级机构分别走入社区、走进乡村、学校、商圈等进行宣传,分别对老年群体,以及青少年群体,包括城乡居民进行了警惕非法校园贷、老年人如何防范金融风险、代理退保、远离代理维权等骗局的风险提示。对于客户的相关咨询做了详细的讲解,尤其对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做了重点的宣导,保证每个人都识别诈骗的防范意识。

五、暖心服务办实事

各机构在3.15活动周期间,积极组织针对特殊人群陪同鉴定服务,以及柜面老年人办理业务暖心服务,针对老年人到柜面办理业务时,如果需等候时,柜面人员第一时间给老人送上一杯热水,保证老年人等候的时候能很好的休息,让客户更好的体验到人民保险,服务人民。

六、线上活动的组织参与

此次宣传线上活动提示消费者防范消费风险,通过公司线上平台推送。二是通过公司官网、 “人保寿险E服务”微信号等平台发布以案说险、风险提示等文章,强化消费者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主要聚焦投资误区、金融诈骗等问题的情景式以案说险文章;和结“代理退保”“征信修复”等非法职业代理特征、危害、法律后果的风险提示文章积极的在公司群中以及朋友圈进行转发。

七、舆情防范与风险管控

通化公司对全辖区做了舆情预防通知,高度关注因销售误导、司法案件、转办单异议客户等引起的舆情等风险,同时总经理也再次强调了前端销售环节存在问题要及时杜绝,对于有风险的问题和客户及时的补正与处理,把风险和问题及时的处理或控制在最小化。

本次3.15活动在向社会宣传保险知识、聚焦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贴近人民群众需求,以强信心为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合理引导。真正服务于民,能获得消费者真正的满意度,助力人保品牌持续长红。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

客户服务部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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