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护校安园”,切实守护师生出行安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交通保障、事故预防等工作,近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全力做好秋季开学返校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巡逻管控,落实上下学高峰时段“护学岗”勤务,城区校园公安交(辅)警“护学岗”设置率要达到100%、农村地区校园交通安全员上岗率要达到90%。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技防建设,实现校园出入口道路视频全覆盖,守护师生交通安全。
通知强调,要开展一次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确保标志标线和信号灯设置规范、视认清晰。优化完善“一校(园)一策”个性化管理措施,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学生上下学时段视情采取限时通行、限时单行、设置接送学生专用通道等临时性管控措施。
通知要求,要加大执法管控力度,重点防范放学前占道停放车辆导致的交通拥堵,严查严管机动车违法停车、闯红灯、不让行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管校车通行秩序,严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打“黑校车”和使用货车、报废车、三轮车、拖拉机等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要全面摸排调查学生乘车需求,科学施策确保校车供给充足。要加强校车源头监管,健全完善校车和驾驶人管理档案台账,严禁学校使用不合格车辆和不具备资质的驾驶人从事校车服务。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校车和驾驶人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督促校车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时“清零”。
通知要求,要着力培养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良好交通安全习惯,结合各年龄段学生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和载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