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公示 长春2家创建单位入选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有关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吉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确定了白山市抚松县、长白山管委会池西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松原市前郭县、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市丰满区等6家创建单位为吉林省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并择优推荐抚松县和池西区申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现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13日前,通过电话实名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查。 邮寄地址及邮编: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231室,130000 联系电话:0431-85614120 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编辑:赵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