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发布通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和2023年度职称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优化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决定开展吉林省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评聘范围及条件:一是在我省有关规定范围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含)以上,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含)以上或在乡镇及以下学校从事教学一线工作累计满30年、现受聘在高级教师岗位满10年,且符合《教师法》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二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得参加评聘。按人事管理权限已办理延迟退休手续的教师可参加评聘。三是学历年限要求: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
评聘原则及导向: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书育人的评价导向;加大对优秀人才和国家级示范校的倾斜力度;向基层学校教师倾斜,专门安排适当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教育教学实践性成果特别突出、对本地本学校学科发展或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进行推荐;向思政课和体音美劳学科教师倾斜。
今年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改为网上申报,主要采取公推直报的方式进行,按照以下程序操作:人选公示、单位注册、个人填报、单位审核、省人社厅复审、组织评聘、证书打印、岗位聘任。2023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1日0时起至2月28日24时止。
来源: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编辑:赵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