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引进、留住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支持,近日,长春市就申报长春市2020年度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事项进行了公告。对企业引进且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8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和开发区、用人单位按照20%、40%、40%比例承担。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在长自购住房的给予20万-50万元购房补贴。
据了解,其适用范围为,由长春市域内的企业引进且签订三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统称高校毕业生)和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以上统称高端人才),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应为“985工程”、“211工程”、《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世界一流大学和95所高校中世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定的国内外高等院校(相关权威机构评选的全球大学排名前500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为教育部批准的国内高校和教育部认定的港、澳、台以及外国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的。
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普利兹克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杰出人才人选。
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中除杰出人才、青年项目之外的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杂志社公布名单为准)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业经理人)申报条件为申报一次性安家费的高校毕业生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企业引进且在长春市首次就业,高校毕业生所在企业愿意承担一次性安家费总额40%的费用;申报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应为2019年1月1日以后企业引进。
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受理地点为长春市人社局及市辖区内各区人社局。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