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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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都市/广告]

长春公布两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帮扶专项行动,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严查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管理不规范、自动监控运维不到位,在线监测数据超标、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案例一:吉林省世新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

    2月23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合心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经调阅历史数据,发现该厂2020年12月20日~30日和2021年1月22日~31日期间,氨氮数值恒定。经调查核实,在上述两时段内,该厂自动监测设备多次发生故障,且未在24小时内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对其自动监控运维单位吉林省世新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行为”予以立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参照《吉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规定,对吉林省世新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案例二:德惠市长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德惠市昌盛供热有限公司烟尘排放超标

    长春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通过后台数据审核,发现德惠市长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德惠市昌盛供热有限公司烟尘污染源自动监测数值偏低或恒定。经核实,上述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损坏配件因故无法及时采购更换,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了有关情况。

    2月25日,针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查,确认其烟尘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经现场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上述2家企业烟尘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参照《吉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规定,责令2家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仍有企业存在侥幸心理,通过自动监控设施或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试图逃避生态环境监管。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开展执法帮扶专项行动,实时关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督导企业规范自动监控管理,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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