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实质化解了一起案涉婚姻登记行政案件。
1991年,高某为调动工作需要经人介绍认识王某,并与其办理登记结婚。但婚后,高某发现王某的身份信息与工作证明皆为虚假,而此时王某已不知所终。现高某将区民政局诉至法院,请求区民政局履行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定职责。
因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权益,案件立案后,干警立即依照法定程序前往公安机关,但并未查询到王某的户籍信息,同时,前往婚姻登记档案中王某工作证明所在单位调查,确认其工作证明亦为虚假。该婚姻登记至今已超过20年,超过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最长起诉期限,但为了实质性解决当事人的争议,承办法官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有效沟通。法院依法向区民政局下发关于撤销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区民政局经研究决定撤销案涉婚姻登记,高某随即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该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化解,解决了萦绕在高某心头二十余年的心结,维护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威。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