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巡逻四大队民警在长春北站口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吉A1***1小型汽车迎面驶来,但快到站口时车辆突然停下,驾驶员和副驾驶迅速下车交换了位置后,继续驶至站口。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二人下车后民警发现两人长相十分相似,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驾驶人神情慌乱支支吾吾,民警随即带其回到执法站做进一步调查。
民警通过行车轨迹和人脸识别查询,识别出二人的身份信息,且确定了驾驶员根本就没有取得驾驶证。二人为双胞胎兄弟,车是弟弟的并且弟弟有驾驶证,但哥哥没有驾驶证,当日弟弟身体不舒服并且兄弟二人着急来长春办事,于是弟弟在明知哥哥尚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还是让哥哥开车了,以为二人长相相似可以蒙混过关,不料终被执勤民警查获。在证据面前,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二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吉林高速公安提示: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不要心存侥幸,漠视法规,请遵守交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